关于同意王佩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投稿: xqzxfw    日期: 2013年06月09日    【字体:

 

谢发[2013]13号
 
关于同意王佩廷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 
李庄村:
        经研究:
        同意绳志华同志辞去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,同意钱安颍同志辞去李庄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、李庄村委会主任职务。
王佩廷同志兼任李庄村党支部书记职务,刘梅同志主持李庄村委会工作。
附:包村干部一览表
 
 
中共谢桥镇委   
2013年5月23日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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